上點眾小說APP
體驗流暢閱讀
這種大企業(yè)之間的官司,沒個三年五載,是不會有結果的。
復興集團認定金劍南違約,要求金劍南支付二十個億的天價違約金。
金劍南則指出,復星集團的合同,本身就不合法。
而且復興集團沒有按照合約每個月給金劍南提供推薦,違約在先,所以金劍南的節(jié)解約,并不構成違約。
這張官司,對金劍南和復興集團來說,沒有勝利者。
兩家公司都在這場官司中,蒙受巨大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