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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著把一本房產(chǎn)證甩到我面前,權(quán)利人一欄寫的是我的名字,而地址則是今天我和蘇啟明見面的那套公寓。
我完全糊涂了,但還是竭力辯解:“我真的不知道這套房子是誰買給我的!而且這房產(chǎn)證也可以造假的,或許是蘇啟明故意用假證來讓我們倆分手也不一定!”
我的辯解在他看來,仿佛是個天大的笑話。他再次撿起手機,找出了一個錄音:“反正你什么都不愿意認(rèn),那我倒要看看你要怎么否認(rèn)錄音的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