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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晴回了她的臥室,在衣柜里找了一遍,終于在一個藍色皮包里找到了蘇哲的名片。
她坐在床邊,看著那張名片,猶豫著要不要給蘇哲電話。
總不能看著哥哥坐牢。
故意傷人罪,可以處以三年到五年的有期徒刑。
哥哥正值最好年華,若是為了她進了監(jiān)獄,她會自責死。
咬了咬牙,顏晴將蘇哲的手機號碼輸進了手機。
她吸了一口氣,正要按下?lián)芴栨I,這時,宋子安卻給顏晴打電話過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