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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(dāng)時薛紫晴無法抑制她的憤怒有兩個主要原因,一個是她為了何佳麗給自己下了藥,另一個是何佳麗的詭計,導(dǎo)致薛紫晴和段天明離婚。
后來,她和孟凡律師含糊地談了整個過程,有各種各樣的疏漏和隱瞞,當(dāng)然沒有任何可以用來辯論的東西。
另一方面,何佳麗決心要薛紫晴負刑事責(zé)任。
薛紫晴正在屋里和孟凡律師商量,這時門鈴響了。
原來是文正,薛紫晴猜到他會來,就索性的讓那個人進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