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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史料記載,張獻忠攻下武昌后,將明朝的楚王塞進竹轎,拋入湖中溺死,自己則“盡取王宮中金銀上百萬,載車數(shù)百輛”。
還有人說,張獻忠在四川,從各州郡的富商大賈處掠取的錢財,少則數(shù)千兩黃金,多則上萬,拿到錢后還會殺人滅口。他還對搶掠所得財產(chǎn)進行嚴格的控制,立下規(guī)矩:部下若私藏金銀一兩,斬全家;藏十兩,本人剝皮,斬全家。如此一來,整個四川之財盡歸張獻忠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