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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興十四年的九月末十月初,高居長安的天子終于發(fā)動了對盤踞南方的士族勢力以及北方士族勢力殘余的打擊。
“監(jiān)察官吏不法”的詔諭一經(jīng)頒布,早已被天子楊宏埋藏在各州郡的棋子們便開始了各自的動作,不過十余日時間,僅徐、揚兩州便有大量不法士大夫落馬,再加上受到牽連的親眷,一時被罷官流放的不知幾何。
好在天子“仁慈”,沒有把他們流放到西北苦寒之地,而是驅(qū)至和陵居住,守帝王陵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