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:自曝穿越后,一年平遼更新時間:2024-06-27 19:52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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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1章
弘治時,戶部尚書葉淇,改舊制為商人以銀代米,交納于運司,解至太倉,再分給各邊,每引鹽輸銀三四錢不等,致太倉銀多至百余萬,國家的財政收入驟增。因此邊地鹽商大都舉家內(nèi)遷,商屯迅速破壞,邊軍糧食儲備也因此大減。之后,楊一清又請召集商人開中,實行商屯。
隆慶朝之時,后經(jīng)多人奏請,以龐尚鵬為右僉都御史,管理鹽政、屯田,督辦九邊屯務(wù),他與陜西三邊總督王崇古詳細規(guī)劃在邊地推行屯田開中,但因此制敗壞日久,已難收得實效。